部門解讀:關于對《關于調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的解讀
打印
時間:2023-10-26
一,、政策背景
根據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魯退役軍人發(fā)〔2023〕46號)要求,,市退役軍人局結合我市實際,出臺了《關于調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擬從2023年8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二,、決策依據
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fā)〔2023〕39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魯退役軍人發(fā)〔2023〕46號)。
三,、出臺目的
為認真貫徹《軍人撫恤優(yōu)待條例》,,切實做好部分優(yōu)撫對象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其生活水平與當地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同步提高,,體現黨和政府對優(yōu)撫對象的關懷,,從2023年8月1日起調整我市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四,、重要舉措
本次調整以下幾類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1,、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其中,,一級因戰(zhàn)、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124410元,、118250元、112250元,,烈屬為每人每年39490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為每人每年33290元,病故軍人遺屬為每人每年30740元,。
2,、提高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年增加3240元,。調整后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的標準為:抗戰(zhàn)時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2920元,,其他時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2420元。
3,、提高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37.5元,提至每人每月787.5元,。
4,、提高在農村的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zhàn)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840元,。
5、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軍人,,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退役軍人(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840元,。
6,、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45元,,達到690元。
7,、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年提高40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年補助688元。
8,、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zhèn)老黨員的生活補助標準,,調整后的補貼標準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年113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年10210元,。
五、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解讀機構:濟南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優(yōu)撫褒揚紀念處
具體聯系人:范國玉
咨詢電話:0531-66600821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